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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6-17 】

按照《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和《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测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经学校审核合格并报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学生分组名单在通知附件中公布。

二、组织管理

本次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实施。

学院成立院级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工作组,严格执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排测试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接受广大考生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组长:李喜飞、邹军涛

副组长:李福平

成员: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学术骨干

三、测试工作

1.测试时间:2025年6月20日8:30开始

2.测试地点: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教二楼316、318、319

3.身份验证: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加测试,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身份验证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测试。

4.测试内容: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学习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心理健康、体育运动、艺术素养、劳动素质等方面。满分50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5.测试流程:身份验证核查→考生自我介绍→测试工作组提问。

四、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满分100)=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5分)×10+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测试结束后,测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学校招生办。

五、其他事项

1.如国家、陕西省以及学校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以及测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以上级政策为准,学院将根据学校安排修订相应的方案。

2.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与测试记录一并存档。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工作组解释。

咨询电话:029-6127802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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