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立项研究和改革实践,培育教学成果,促进教学与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立足现状,注重实效。立足校情,针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与实际问题,遴选一批研究与改革项目,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力求能为解决我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发挥实际效果。
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以解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着力点,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培育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具有良好建设基础、具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瞄准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进行整合并立项重点培育,经过一定阶段的扎实建设与凝练总结,形成具有较高水平、鲜明特色、比较优势及较强影响力的教学成果,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成果。
三、立项范围
有关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建设课堂教学秩序、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和学生考核模式、网络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项目,其他具有良好建设基础具有培育价值的研究项目,以及解决我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的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人要紧密结合立项范围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就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
四、项目类型与建设周期
本次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在一般项目中设立青年教学改革基金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青年教学改革基金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
201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为2015年10月—2017年10月,为期2年。学校将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项目将于2016年秋季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中期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收回研究经费。
五、申报资格要求
1.教研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
2.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3.已承担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自拟选题后要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5份,A4双面印制,左侧双钉。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并在“学院申报意见及配套支持”栏内写明评审意见。
2.各单位统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3.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集中发送至2231963482@qq.com,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15校级教研立项”,联系电话:82312502。
附件:2015校级教改立项附件
教务处
2015年9月29日